13日,我市召开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及推进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新闻发布会。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,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,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,我市将重点抓好三方面责任落实。
我国现行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对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挥了重要作用。2021年6月,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通过了《关于修改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〉的决定》,并于2021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此次修改强化了党委和政府的领导责任,明确了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党的领导,明晰了各有关部门的监管职责,压实了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。
为了深入贯彻新修改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,将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生产经营单位、每家每户每个人、每一平方米,对安全生产实施穿透式管理,市安委会结合我市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实际,对2016年出台的《长春市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办法》进行了修订,将重点抓好三方面责任落实。
在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方面,属地要划定行业管理部门职责,组织开展生产经营单位摸排,并按照“定区域、定人员、定责任、定任务”要求,指定专人作为网格员负责各级网格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,做到底数清、情况明、责任实。在落实行业部门管理责任方面,各行业管理部门要按照“管行业必须管安全”的要求,检查指导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,积极宣传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。在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方面,生产经营单位是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的责任主体,要落实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公示制度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。